合力培训 物流师 注册采购师
登录合力社区
其他项目介绍
 
资料下载
 
  合力培训> 专业培训咨询 > 注册采购师
标题:注册采购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管理办法
  双击自动滚屏     阅读:7090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注册采购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管理工作,保证本资格认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注册采购师职业标准》和《注册采购师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资格认证实行全国统一考试。

第二章 报名管理
第三条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到当地考试中心报名参加认证考试。
第四条 考试中心在进行考试报名登记工作时,应按照《注册采购师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对考生资格材料严格审查,并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名单汇总。
第五条 各考试中心必须在考试20日前将本考区各考点的各级别考生人数、考场安排,包括考场数、各考场人数、考生名单按统一格式报认证专家委员会,以便配发试卷;没有按要求上报的,一律不配发试卷。
第六条 各考试中心须在考试7日前将本考区主考、副主考、联系人(试卷接收、传递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报认证专家委员会,以保证试卷交接工作的安全和考区考试工作组织衔接。
第七条 考试中心根据考生区域分布情况负责安排考场,制作准考证,并于考试前十天将准考证发送到考生手中。
第八条 准考证上应有以下内容:(1)姓名及性别;(2)二寸黑白/彩色免冠近照;(3)身份证号;(4)准考证号;(5)参加考试的等级类别;(6)考场编号;(7)考试时间与地点;(8)考生须知。
第九条 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在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如有违犯,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三章 考区、考场设置
第十条 考试中心应根据考试学员分布情况在考生集中的地区就近设置考区,并以地区名称命名。
第十一条 考场应选择适宜成人教育的场所,具备充足的人工照明设施。冬、夏两季的考场应具备空调设施和完善的应急救生设施和疏散通道。
第十二条 考试现场应在明显处书写“注册采购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区”。考场外应大幅张贴考试纪律。各考场应为考生准备备用2B铅笔、橡皮和转笔刀。
第十三条 在考区的门口应注明考试中心名称、考区名称,考区内考场应进行编号,并分别标注考场考生的起迄编号。
第十四条 考生单人就坐,相邻考生之间应有宽度不小于50公分的通道间隔。
第十五条 考试中心应在各考区设置专用的考务办公室、学员休息室、医务室并有明显标识,在考试中心与考区之间应设有指定的通讯方法和工具。

第四章 考试过程管理
第十六条 考试前不允许启封试卷,若出现不按规定操作,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试中心资格。
第十七条 试卷下发前,监考人员须宣读考场纪律。
第十八条 考生若放弃考试,监考人员应将试卷收回并在上注明该卷为弃权卷。
第十九条 每个考区按每百人4张配备备用试卷。备用卷不得随意使用,仅在考生手中的试卷出现卷面质量问题,如试卷印刷不清晰等情况下,才可启用备用试卷。
第二十条 考试结束,各考场监考人员按要求清点试卷,填写考场记录,将试卷按A、B卷分别包装(包括废卷、缺考试卷、备用卷),用原试卷袋封存,贴好封条,骑缝签字,并在试卷袋上签字,将试卷交副主考或主考;各考区试卷收齐后,由考区联系人将试卷于考试当天20时之前交联合会派出人员(派发下去的试卷与收回的试卷数量相同)。

第五章 考务管理人员职责
第二十一条 每次统一考试,考试中心应设主考人员一名,各考区分别设置副主考一名,巡考人员若干名。
1、主考职责:负责考试方案制订,监督各考点考试情况,批复副主考现场处理意见,沟通与专委会关系。
2、副主考职责:分别负责各自考区内具体事务,处理报批突发事件意见,签收保存考场情况记录单。
3、巡考职责:监督监考人员工作质量,协助副主考解决考区突发性问题。
第二十二条 每个考区设专门的医务人员1人并配备常用急救药物,每个考场的考生人数应在30-50人范围内,监考人员配备不得低于2人。
第二十三条 考试中心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注册采购师职业资格认证监考要求》(见附件1)履行职责,认真执行《注册采购师职业资格认证考场规则》。

第六章 阅卷与质量管理
第二十四条 注册采购师认证专家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阅卷工作。
第二十五条 阅卷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一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阅卷评分,做到标准统一客观公正,量分准确,确保全国统一认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阅卷人员一律采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评卷,计分数字和签名必须清楚,不得涂改。
第二十六条 阅卷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办法中的规定,不得泄漏阅卷情况,不得涂改答卷和分数,不得将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带出阅卷场所。如有违者,坚决查处,并视其情况,否决相关的认证结果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 认证统计与查询
第二十七条 试卷的登分工作应遵循“如实登录,准确无误”的原则,由培训部按照统一要求和程序进行。
第二十八条 登分工作结束后,培训部将认证合格人员详细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中国物流与采购人才网(http//www.clpp.org.cn)公布,同时将结果通报各地考试中心。
第二十九条 各考试中心在收到认证结果后,应立即通知当地培训中心以及考生,以便考生查询。
第三十条 若考生对考试结果质疑并需要核查分数,由各考试中心统一登记并按200元/人标准收取费用后报认证专家委员会,认证专家委员会对考生试卷进行复核。若误差在5分以上(不含5分),将退还所收费用。
 
----
地址:长沙市五一西路717号五一广场西南五一新干线B座1125室
电话:0731-84411128 85556398 E-mail:HL7856@163.com QQ:289662098 技术支持:合力丰网络事业部
湖南长沙合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