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师执业资格认证项目有关问题解答 管理办法 证书样式 项目简章

 

经营师执业资格认证项目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商会科[2004]16号“关于加强执业资格认证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提高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满足企业对中高层经营管理人才的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经营师执业资格认证依据标准为:商业部和劳动部联合颁发的(91)商社联字第104号“关于商业行业实行经营师职务聘任制试点的通知”中制定的“商业经营师考核标准”。

    第三条 经营师是指企业中在经营管理岗位上具备组织、策划、运作的经营能力,并能运用经济学、管理学、营销学等相关理论学科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解决经营中的难题,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的专业管理人员。

    第四条 经营师执业资格认证按等级分为助理经营师、经营师、高级经营师。

第二章 申请认证的资格条件

     持中级资格证书满三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参加高级经营师执业资格认证。
     1、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五年;
     2、获硕士、博士学位,现在经营管理岗位工作;
     3、现在大、中型企业担任主要经营管理者。

第三章 考评、认证

     第八条 经营师执业资格认证实行统一申报资格、统一教材教纲、统一理论考试、统一考评管理、统一认证标准的办法,原则上每年举行二次。根据报考学员人数,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考场,并指派专人进行巡考督察。

     第九条 考评

     考评内容主要有下列三个方面:
     1、专业理论考试
     根据经营师执业资格认证项目指定教材和考试大纲采取闭卷考试(百分制,60分及格)。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考卷,并聘任相关专家、教授统一阅卷。

     2、论文撰写与答辩
     要求学员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撰写一篇3000字以上(高级经营师为5000-8000字)的论文,对市场定位、经营目标、营销手段和对策等方面予以论述。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聘任的主答辩老师在审阅时准备2-3个问题,进行答辩,并写出综合评语。

     3、工作业绩总结
     学员根据工作经验,写一篇近三年经营工作的业绩报告(2000字左右)。自述在改革开放中取得的主要工作成就。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聘任的主答辩老师根据业绩总结评定成绩。

     第十条 认证

     1、各地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类院校、培训中心、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集团、经营组织、社会团体等有关单位都可提出项目认证申请,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后在中国商业联合会网站上公示。公示后的单位可按认证标准对考生申请认证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在考评工作结束后,将合格者的以下材料于两周内报到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经营师评审呈报表(附学历、资历证明、身份证的复印件);
     2)成绩汇总表 (专业理论成绩、论文答辩成绩、业绩评价)。
     3)2寸免冠相片1张 (相片反面注明与成绩册序号相同的编号及姓名,并将照片按编号顺序每10人/组分装成小袋)。

     2、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教授统一评审认证。总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40%;论文答辩评定成绩占30%;工作业绩、经营能力占30%。

     第十一条 认证费
     1、助理经营师 认证费 每人300元;
     2、经 营 师 认证费 每人600元;
     3、高级经营师 认证费 每人1200元。

第四章 颁发证书

     第十二条 经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评审认证、中国商业联合会签发的《经营师执业资格证书》将进行登记注册,并可在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网站上查询。

     第十三条 《中国商业联合会经营师执业资格证书》由申请认证的单位负责领取并发给获证者本人。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方案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方案自2004年11月起实施。

     第十六条 中国商业联合会网址: http://www.china-retailer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