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工程师是中国专业技术职称工程类中的高级职称(职称改革后称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也是最高职称。我们平常所说的“高工”指的就是“高级工程师”。
获得高级工程师资格需要以下几个条件。
一、招生对象
在私营企业、港澳台侨独资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以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报名条件
1、中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工程师资格3年以上,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获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获得工程师资格8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申报评审材料内容
1、申报人及各级推荐单位必须客观、准确、认真地填报、审核并上报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尽力详细写出个人工程业绩(工程起止时间、项目名称,个人在项目中担任哪些职务、负责什么方面,有什么好评、奖励;技术上有哪些进步、突破)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份;
2、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
3、个人照片1寸两寸各八张
4、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四、注意事项
1、上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评审资格。
2、材料要用钢笔填写、字迹工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得报复印件。
3、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形成的,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以前的材料,只作参考,不计现职成果。
4、考前需参加一次面试。
五、申报职称主要类别
系 列 名 称 | 专业名称 | 招生对象及使用范围 |
燃气 | 燃气工程、供热工程 |
建筑施工 | 施工、安装、质量、安全、监理 |
概预算 | 工程概预算、劳动定额 |
岩土工程 | 水文、工程地质、堤坝护坡 |
工程测量 | 从事建筑工程的工程测量专业 |
房地产 | 房地产开发、产权产籍管理、房屋拆迁安置、房地产交易、物业管理 |
建筑设计 | 建筑设计、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理论与教学 |
规划 | 城市规划及相关专业(建筑、城市经济地理、城市交通工程等) |
园林绿化 | 城市园林绿化专业 |
建筑结构设计 | 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 |
给排水 | 给排水、污水处理、环卫 |
建筑电气 | 建筑电气 |
暖通空调 | 建筑空调采暖系统、冷热源系统 |
市政道桥 | 城市道桥设计、管理 |
六、破格申报条件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一)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本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二)破格申报中级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七、费用
高级 2万 中级1.5万
八、考试时间
2010年9月
九、报名方式
地 址:湖南长沙市五一西路717号五一新干线1125室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0731-85556398 传 真:0731-84413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