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房地产交易量日益扩大,房地产经纪人从业人员队伍迅速发展成为一支数以十万计的职业大军。在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购买、投资、转让、抵押、置换及典当等各类经济活动过程中,以第三者的独立身份,从事顾问代理、信息处理、售后服务、前期准备和咨询策划等工作。而且其从事的职业活动也随社会经济发展而进一步拓展,从规划设计、建造运筹、经营促销到物业管理的咨询策划,全方位地融入房地产经营开发的全过程,对促进房地产业的正常发展,日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
【报考条件】
按照《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免试条件:凡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政策与制度》科目。
【考试科目】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房地产经纪概论 >>
<<房地产经纪实务>>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规定的应试科目的考试。
【考试时间】
2010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时间:10月16、17日
【费用】
2万
【所交资料】
报考者须按要求准确填写《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表中栏目必须填全,在指定位置贴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三张本人一寸正面免冠近照,并随附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本人签名);
2、由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3、申请免试人员须另外提交符合免试条件要求的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